近日,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,明確了職工在患重大疾病的情況下,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。此舉旨在緩解職工因大病帶來的醫療費用壓力,體現了公積金制度的民生關懷。
根據政策規定,職工或其配偶、子女如被確診為重大疾病(如惡性腫瘤、器官移植、尿毒癥等),且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年收入的一定比例,可憑醫院診斷證明、醫療費用發票等相關材料,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。提取額度以實際醫療費用為限,但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。
需要注意的是,此項提取每年僅限一次,且需符合長沙市公積金提取的其他相關規定。職工可通過線上平臺或線下服務窗口提交申請,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高效審核,確保資金及時到位。
這一政策的實施,不僅為長沙職工提供了重要的經濟支持,也進一步豐富了公積金的用途,使其更好地服務于職工的應急需求。建議有需要的職工提前了解具體流程,合理規劃使用公積金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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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1-14 09:45:24